法律

遗嘱见证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一、遗嘱见证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的条件:

  1、不是继承人或者受赠人;

  2、与继承人和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

  3、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遗嘱见证的流程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2、审查委托人提交的遗嘱;

  3、为委托人作调查笔录;

  4、去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5、为代书人、见证人做笔录;

  6、回到单位做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

  三、遗嘱见证人需要几个

  遗嘱见证人需要两个人及以上。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