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伙企业清算期间清算组的职权是什么

  一、合伙企业清算期间清算组的职权是什么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二、公司清算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司清算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依股东申请被人民法院依法解散;

  2、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

  3、公司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5、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依法解散。

  三、公司清算组是有人数限制吗

  小编提醒您,公司清算组没有人数限制。清算组成员数量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定的。公司要做注销前,对清算组成员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的具体形式而有不同的要求: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由股东组成。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