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土地经营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一、土地经营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经营权人享有流转、互换、转让土地经营权的权利,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享有承包地被征收征用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遗产能否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遗产不可以继承,但是承包收益可以继承。小编提醒您,另外,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内容有哪些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和编号;

  3、承包经营期限和起止日期;

  4、发包农村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土地区位、土地面积、土地用途;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

  6、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机关及日期;

  7、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