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时效是多少年的
一、离婚诉讼的时效是多少年的
离婚诉讼的时效是三年时间。但仅限于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形,若因夫妻一方存在转移、隐藏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二、诉讼离婚多久立案
小编提醒您,诉讼离婚如果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当事人提出诉讼的七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离婚诉讼的管辖
1、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