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一、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是,毁损或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毁损或灭失的风险一般由出卖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如果货物是由出卖人交给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则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由买受人承担该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

  【路货买卖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二、什么叫合同的标的

  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合同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在合同中一般都需要具备标的、质量、数量、价款等重要的条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合同的订立有哪些方式

  小编提醒您,当事人签订合同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方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