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诉讼费承担方法有哪些

  一、诉讼费承担方法有哪些

  诉讼费承担方法有:

  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4、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5、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6、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

  7、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

  8、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负责偿付;

  9、作为当事人的公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二、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

  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如下: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分区间按比例缴纳。小编提醒您,不满10000元的每件交50元。

  2、离婚案件按件收费,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每件50-300元,离婚案件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

  3、知识产权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500-1000元。

  4、劳动争议案件10元。

  5、商标、专利、海事100元,其他行政案件50元。

  6、申请公示催告100元。

  7、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诉讼费用包括哪些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