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违章需携带何种证件
一、处理交通违章需携带何种证件
处理交通违章需携带如下证件:
1、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车辆的行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2、驾驶人员身份证的原件;
3、驾驶人员驾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4、《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常见的交通违章行为
小编提醒您,交通违法行为有:逆行、超速、超载、闯红灯、随意变道和掉头、占用非机动车道、在人行道停车、酒驾和醉驾强行加塞、违法超车、不按规定打远光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三、对交通违章处罚不服怎么办
1、可以向交通管理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可以向处罚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申诉通过后可以取消该违章记录。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