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的婚前财产要给对方还债吗
一、夫妻的婚前财产要给对方还债吗
夫妻的婚前财产不一定要给对方还债,如果判决偿还的话,双方负有清偿责任。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但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时,而共同财产无法完全进行清偿时,可能会对债务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法院会认定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台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债务,约定有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当然的及与债权人,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三、婚前夫妻的财产如何分配
婚前夫妻的财产不进行分配。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个人合法财产,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小编提醒您,如果夫妻协商同意分割婚前财产的,则按照协议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