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立案后是否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一、公安机关立案后是否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公安机关立案后,案件是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刑事案件会持续到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公安局立案后是否能撤案
公安局立案后能撤案。立案之后撤案就是刑事案件的撤销,如果符合情形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小编提醒您,公安机关撤案情形如下: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并不构成犯罪的;
3、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
4、犯罪嫌疑人有特赦令可以免除刑罚;
5、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
6、以及其他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三、公安立案后多久结案
公安立案后一般会先进行侦查,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要拘留的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该案件的案情复杂,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即在公安侦查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但是只能补充侦查两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然后检察院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即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