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包括哪些

  一、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包括哪些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包括如下:

  1、刑事被告人。

  包括被列为刑事被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起诉书中涉及到,但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需要注意的是:在逃的同案犯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司法实践中处理这类情况,一般是判决由刑事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待在逃的同案犯归案后再判决由其与已判决的被告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首先由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由单位担任的监护人,则单位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其继承人只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继承人只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二、刑事附带民事什么时候提出来

  刑事附带民事在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提出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刑事附带民事先审理什么

  小编提醒您,刑事案件与相关联的民事案件一起审理,但是先开始审理刑事案件再审理民事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