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判刑刑期从哪天算

  一、判刑刑期从哪天算

  判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如果是被判处管制的,那么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是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那么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二、判刑的条件

  小编提醒您,构成犯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被判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被判刑后会留下案底吗

  被判刑后会留下案底。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