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协商解决事情的内容

  一、协商解决事情的内容

  协商解决事情的内容如下:

  1、首先应写明和解各方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

  2、其次要写明需要协商的事情的详细经过。

  3、然后协商各方达成的协议内容。

  4、最后和解各方签字并按手印,见证人签字按手印后,则达成和解,并且协商协议书立刻生效。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九条调解协议书可以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纠纷的主要事实、争议事项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的方式、期限。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二、协商解决不成怎么起诉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协商解决不成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协商解决不成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