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的类型有哪些
一、抵押权的类型有哪些
抵押权的类型如下:
1、不动产抵押
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定的抵押。
2、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
3、权利抵押
权利抵押,是指以特定的财产权利作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
4、最高额抵押
5、共同抵押
共同抵押,又成为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置的抵押。
二、什么时候才有抵押权
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以动产抵押的,可以办理抵押登记,也可以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以登记为生效条件,而是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是,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不动产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即未设立,不仅不能取得对抗后续权利人的效力,也不能取得优先受偿的效力。进行不动产登记,应注意申请查阅不动产登记簿。
三、抵押权是否优先受偿权
抵押权是优先受偿权。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小编提醒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存在于特定财产上的物权。
《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