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告主体不当是什么意思

  一、被告主体不当是什么意思

  被告主体不适格指的是被告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适格是指对于诉讼标的的特定权利或者法律关系,以当事人的名义参与诉讼并且请求透过裁判来予以解决的一种资格。当事人适格问题是一个一直困扰理论界与实务界的重大问题。

  原告主体不适格,其即不具备提起该诉讼的权利,也即不享有程序法意义上的诉权,因而法院应当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已经立案的,则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对于被告主体不适格的,法院该如何处理,司法实践中及理论界都存在争议,理解上的差异,导致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处理也不尽相同,甚至同一法院也存在不同做法。

  二、被告主体不适格怎么处理

  被告主体不适格的处理是: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主体不适格法院仍会受理起诉,因为被体适格并不是起诉需符合条件,所以法院仍会受理进行审理,但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原告主体不适格的情形

  原告主体不适格的情形如下:

  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有仲裁协议的;

  7、属于劳动争议的;

  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9、重复起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