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定不起诉会不会留案底
一、酌定不起诉会不会留案底
酌定不起诉会不会留案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
二、酌定不起诉免除刑罚的情形主要有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者在自首后有立功表现的。在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时,人民检察院不是必须做出不起诉决定,而是可以斟酌具体案情和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现来确定,或者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或者不起诉,终结诉讼。
三、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区别
小编提醒您,法定不起诉—有证据证明这个人没犯罪,也就是说,该人没有达到起诉的条件。
法定不起诉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酌定不起诉—检察院认为这个人犯罪了,但情节轻微,起诉了也应该免于处罚,看在态度好等份上,不起诉了。是检察官根据起诉便宜主义对自己拥有的诉权的舍弃而决定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