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实现程序
一、担保物权实现程序
担保物权实现程序是:
1、申请条件: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2、审查和裁定: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复杂且时间较长,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障。对于担保物权的实现主要通过简便的非讼方式实现,即如果双方对担保物权的实现方式达不成协议的,担保物权人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而非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担保物权。
二、实现担保物权能否申请保全
实现担保物权适用申请保全。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对于实现担保物权之前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很多当事人可能也希望通过财产保全来“以打促谈”,但是该种财产保全是否可以被法院所批准则又值得商榷,特别程序财产保全非常罕见,而且从事实情况来说,质权人、留置权人自然不必要去进行财产保全,法院对抵押物进行财产保全向来比较谨慎,原因是因为抵押权的权利性质,法律已经为抵押人擅自处置抵押物,给予抵押权人救济措施了。因此,想给担保物进行财产保全,当事人还需与法院沟通。
三、担保物权裁定能否申请再审
小编提醒您,担保物权裁定能申请再审。我国法律规定二审终审的诉讼程序。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