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诉讼判决裁定什么时候生效

  一、行政诉讼判决裁定什么时候生效

  行政诉讼判决后,如果当事人未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起上诉的,判决就生效。如果当事人在该期限内依法提起上诉的,则该判决未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规定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以下规定: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三、行政诉讼需提交哪些材料

  小编提醒您,行政诉讼需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的身份相关信息;

  2、被诉行政行为的证明相关材料;

  3、起诉状;

  4、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5、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