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终止合同如何赔偿
一、怀孕期间终止合同如何赔偿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小编提醒您,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怀孕期间被解除合同怎么办
第一种方式,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无效,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恢复履行劳动合同之日的工资及工资的25%的赔偿费用。
第二种方式,如果不愿意再在单位工作,则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怀孕公司倒闭生育津贴怎么办
怀孕公司倒闭生育津贴应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费,是在社保局领取生育津贴,与公司没有关系;
2、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办理生育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有一个过程,可先行登记,依法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