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费怎么办
一、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费怎么办
单位没有按实发工资交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及时补缴;如果单位不补缴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单位在限期内补足其欠缴的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二、办理工伤保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工伤认定申请表;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工伤保险赔偿纠纷怎么办
1、协商赔偿:发生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后,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
2、申请调解: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赔偿事宜,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劳动仲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也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提起劳动仲裁,应该先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后30天内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作出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有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再申请劳动仲裁。
4、提起诉讼: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