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会被裁定无效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会被裁定无效

  以下情况房屋买卖合同会被裁定无效:

  1、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2、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

  3、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

  4、是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

  小编提醒您,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3年。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20年。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已经超过20年的话,人民法院不会再保护权利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