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一、我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以下情形
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合周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4、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房屋买卖合同中常见的纠纷及如何避免
1、检查产权证和土地证,看两证是否齐全;
2、看产权证是否抵押,土地证上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
3、检查房屋本身的质量,房屋是否被卖方出租;
4、检查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姓名与卖方身份证上的姓名是否一致;
5、看产权证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还需要共有人出具书面同意证明;
6、对于买方来说,除了严格按照建委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格式订立合同外,还需要将一些细节纳入合同内容;
7、买受人可以保留一定的房款作为保证金。买房时,物业管理将交接,户籍迁出后,房款将全部交付;
8、约定贷款失败的解决方案。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