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监察机关由哪些机构组成

  一、行政监察机关由哪些机构组成

  行政监察机关主要包含:国家监察委员会、地区各个监察委员会,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区级共产党机关单位、国家机关、相关法律法规受权或是授权委托管理方法公共行政的结构和企业和所管理的行政区划、国企等驻派或是派遣监督组织、监察专员。

  二、行政监察机关权限

  1、检查权。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检查。

  2、调查权。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调查。

  3、建议权。监察机关可以对国家行政机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可以对如何提高行政工作效能提出建议。对监察对象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遵守政纪的行为,对同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坚决斗争,作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单位,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提出奖励的建议。

  4、行政处分权。在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违反政纪时,监察机关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三、监察机关留置期限一般是多久

  监察机关留置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小编提醒您,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