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自由的限制与要求
一、法律对自由的限制与要求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
《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二、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的原则
小编提醒您,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主体最大限度的广泛的彼此相容的平等自由原则。
2、法律对主体自由一般不干预原则。
3、法律也做有合理限度的积极干预原则。
4、公共利益干预原则。
三、人身自由权有哪些特点
1、人身自由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只有具有公民的资格,其合法的权利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囚犯虽然也是公民,其行为触犯了法律,其人身自由权中的身体自由权被依法剥夺了,但其人身自由权中的精神自由权仍然存在。
2、人身自由权是绝对权。实现此种权利不需要具体义务人的积极配合。
3、人身自由权的客体是人身自由。人身自由包括身体自由和精神自由两部分,对应的人身自由权亦包括身体自由权和精神自由权。身体自由权指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思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