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土地承包经营权遗产能否继承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遗产能否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遗产不可以继承,但是承包收益可以继承。另外,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内容有哪些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和编号;

  3、承包经营期限和起止日期;

  4、发包农村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土地区位、土地面积、土地用途;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

  6、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机关及日期;

  7、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

  三、农村土地承包包括哪些类型

  小编提醒您,农村土地的承包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承包,一种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承包。

  两者承包农村土地在程序上有不同的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可以明确的是,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非因合法事由,非经合法程序,发包方都不能单方解除或变更土地承包合同。

  在农村土地承包中,有着一些限制性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公民都可以承包农村集体的土地,只有符合土地承包的条件,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的资质之后,才可以承包该农村集体土地,但是在承包经营的时候,一定不能随意的破坏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