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定的范围

  一、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定的范围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的根据是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发生工程事故怎么处理

  小编提醒您,发生工程事故的处理方式: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3、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三、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该谁担责任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该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