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结算时共同债务应如何分割

  一、离婚结算时共同债务应如何分割

  离婚结算时共同债务应如下分割:

  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夫妻需要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协商确定各自清偿的份额;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转让吗

  小编提醒您,民法典规定,夫妻两人之间的债务,经债权人同意后,债务可以转让。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转移时从债务一并转移】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三、一方伪造共同债务怎么办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转移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