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与骗税抗税逃税的区别
一、偷税漏税与骗税抗税逃税的区别
偷税漏税与骗税抗税逃税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偷税:故意的少缴或不缴税款的违法行为。抗税: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骗税:以欺骗手段非法占有税款的违法犯罪行为,表面形式合法。漏税:无意发生的少缴税款行为。逃税: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不缴或少缴税款的非法行为。
2、方法不同。偷税:以欺骗、隐瞒的方式逃避纳税。抗税:主要是抗拒纳税规定。骗税:用欺骗手段获取出口退税。漏税:并不是主观刻意为之。逃税:采用欺瞒等手段逃避交税。
3、违法程度不同。偷税:对纳税义务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漏税: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期限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滞纳金。抗税: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骗税: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逃税: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偷税漏税的立案标准
偷税漏税的立案标准如下: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投诉企业偷税漏税要提供哪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