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继承权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继承权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民法典》规定继承权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生效,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位以及第二顺位,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嘱和继承权哪个有效些

  小编提醒您,遗嘱和继承权,遗嘱继承优先,具体的原因如下:

  1、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是合法有效的,按照遗嘱约定的方法分配遗产;

  2、如果被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的,只能在遗嘱之后继承剩余部分的遗产,所以遗嘱是可以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3、被继承人死亡后,生前立有遗嘱的,应当发生法律效力,遗留的遗产应当按照遗嘱处理:

  (1)生前未立有遗嘱,或者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

  (2)未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可以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因此遗嘱继承比法定继承更优先,有遗嘱的,只能按照遗嘱处理,未有遗嘱的,才适用法定继承。

  三、民法典的继承权有哪些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