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起诉期是多久
一、强制拆迁起诉期是多久
强制拆迁的行政诉讼诉讼时效是六个月,如果是民事部分起诉期限是三年。起诉强拆的诉讼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起诉强拆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强制拆迁房屋的听证原则有哪些
强制拆迁房屋的听证原则如下:
1、公开原则
公开是听证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也是防止用专横的方法行使权力的有力保障。
2、取能分离原则
职能分离原则是指在听证过程中从事裁决和审判型听证的机构或者人员,不能从事与听证和裁决行为不相容的活动,以保证裁决公平。
3、事先告知原则
举行听证,作出强拆决定前,应当告知相对人听证所涉及的主要事项和听证时间、地点、以确保相对人有效行使抗辩权,从而保证行政决定的适当性与合法性。
4、案卷排他性原则
案卷排他性原则是在正式听证程序作出的决定只能以案卷为根据,不能在案卷以外,以当事人未知悉和未论证的事实为根据。
三、强制拆迁起诉状包含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