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老师殴打学生可以治安处罚吗

  一、老师殴打学生可以治安处罚吗

  老师殴打学生可以治安处罚,打学生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老师打学生怎么投诉

  老师打学生的投诉方式是可以向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小编提醒您,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应当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老师打学生的人身损害诉讼有效期几年

  老师打学生人身损害诉讼有效期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