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拆除产生的损失如何赔偿
一、违章建筑拆除产生的损失如何赔偿
违章建筑拆除产生的损失不进行赔偿。拆除违章建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无须给予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违章建筑的哪些情形是违规的
违章建筑的如下情形是违规的: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三、发现违章建筑到哪里举报
如发现有违章建筑,可向城市建设局下属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举报,或向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局举报。行政法规定了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程序,拆违实施部门在发现违章建筑时应当在一个月内将查处违法建筑的情况反馈举报人,并且应当使用统一的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决定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时应当给与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一定的期限;逾期不拆除,由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应当在强制拆除的七日前发布通告。
虽然法律不保护违章建筑的所有权,但对违章建筑的拆迁仍需要遵循合法程序,若存在着土地使用权、独立物财产权受到侵害,没有得到补助费的情况,也可以获得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