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后如何执行判决
一、行政诉讼后如何执行判决
行政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义务人按照判决书执行,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
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提供证据且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五日内提供证据。
二、行政诉讼要收费吗
行政诉讼要收费。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3、无需交纳诉讼费的行政案件:
(1)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2)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3)行政赔偿案件;
(4)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
三、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系指由行政诉讼法确认和体现的,在整个行政诉讼过程中,或在行政诉讼的主要阶段起指导和规范作用的准则。小编提醒您,行政诉讼法特有原则主要有:
1、复议当事人选择原则;
2、具体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3、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司法变更限制原则;
6、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