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财产破产的分配顺序

  一、财产破产的分配顺序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除上述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二、怎样申请个人破产

  小编提醒您,申请破产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三、申请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3、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4、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