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诉讼中如何保护原告的诉讼利益

  一、行政诉讼中如何保护原告的诉讼利益

  行政诉讼中这样维护原告的权利:原告委托了代理律师的,代理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此外,原告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二、行政诉讼的特征

  行政诉讼有如下特征: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

  2、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

  4、行政诉讼是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5、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相对方,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只能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三、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是谁

  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是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但下列事项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事实。

  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