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留机动车一般怎么处理
一、交警扣留机动车一般怎么处理
交警扣留机动车一般处理方式如下:
1、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
2、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依法通知车主领取被扣留的车辆;
3、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二、车辆扣留要停车费吗
车辆扣留不需要停车费。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也就是说驾驶人因违法行为被交警扣车产生的拖车费,停车费由公安机关承担。如果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拖车费是司机本人承担,但停车费是因为交警部门调查而产生,由公安机关承担。
三、扣车可以交押金拿车吗
扣车不可以交押金拿车,如果是被交警扣车的,在提车时不需要交纳保证金。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是出于收集证据的需要,需要对事故车辆进行检测、检查。
在交警固定相应的证据,且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的情况下,交警就无权再扣车辆,应该及时放车,当事人在提车时也无需交纳保证金。但是,如果该事故车辆被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予以扣押的,则当事人如果想要提车,必须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有效担保,或提供法院所要求的相应金额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