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需要符合的验资规定
一、股东出资需要符合的验资规定
股东出资不一定需要符合的验资规定,出资改为认缴制后,各股东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本金的,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不再强制验资。各股东应当按各自认缴出资的出资时间足额缴纳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出资的期限是多久
股东出资的期限一般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由公司的章程来确定的,因此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规定股东的缴纳出资期限,依照一般的习惯,出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十年,到达二十年的,也可以通过修改章程的方式延长出资期限,但是恶意延长出资期限的除外。
三、股东可以用哪些财产出资
股东可以用的财产出资方式如下:
1、货币出资;
2、实物出资;
3、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使用货币估价的且不被法律所禁止的非货币出资。
小编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