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具体区别
一、了解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具体区别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具体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出让,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4、交易市场不同。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二、土地使用权如何进行出让
可以通过协议、招标等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具体的流程如下:
1、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土地使用者在签订合同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出让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
4、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五条规定,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三、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小编提醒您,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1、期限不同。
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
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意思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
2、产权归属不同
房屋产权是个人财产,土地是国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