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考虑商品欺诈行为的赔偿倍数

  一、考虑商品欺诈行为的赔偿倍数

  三倍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商家价格欺诈消费者怎么维权

  商家价格欺诈消费者如下维权: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把所购买的商品或所得的服务退换、维修或作适当补偿。

  2、向消协投诉。投诉前最好先同经营者交涉、与经营者协商失败后、再向消协投诉。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应分别按照不同情形向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检疫、卫生、农业、建设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申诉的手续与投诉大致相同。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包括哪些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