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的复合式适用在法律中有何规定
一、罚金的复合式适用在法律中有何规定
罚金的复合式适用在法律中有如下规定:
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刑法》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究竟是并处还是单处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节轻重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和罚款的区别
小编提醒您,罚金和罚款的区别有:
1、罚金和罚款的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
2、罚金和罚款的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罚金和罚款的适用对象不同。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
4、罚金与罚款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三、罚金的缴纳方式
罚金的缴纳方式为:
1、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
2、强制缴纳。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
3、随时缴纳。
4、减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