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公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一、公证处公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申请办理任何公证事项均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及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离境的,应提供护照或有效的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
(2)申请人为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公证处办理委托书的详细流程
1、双方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双方签订的委托书,一同到公证机关申请公证,双方无法同事到达现场的也可通过线上受理机构办理。
2、公证机关在收到资料后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委托予以受理并办理公证。如因提交材料不充分、或公证委托中涉及财产关系的,则需要提交补充材料在此审核。
3、公证机关审核通过后双方即可签署授权委托书并由本人签字盖章,出具公证书。
三、公证处委托书公证要多久
公证处委托书公证要十五个工作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委托书申请公证的,如果申请公证时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