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办理户口书面申请书怎么写

  一、办理户口书面申请书怎么写

  办理户口书面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标题为“户口申请书”;

  2、写明申请户口登记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3、写明户口申请的理由,以及申请事项;

  4、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二、如何办理转户口手续

  小编提醒您,办理转户口手续大致如下:

  1、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2、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3、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明,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户口办理需要多久

  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如果证件齐全且明确符合登记条件的,几天就可以完成登记。

  如果需要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公安派出所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审批(核准)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

  如果需要市级机关批准的,市级公安机关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核准)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核准)结果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