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复议的详细办理步骤是什么

  一、行政复议的详细办理步骤是什么

  行政复议的详细办理步骤如下: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二、行政复议需要哪些资料

  行政复议需要下列材料:

  1、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

  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

  5、其他必要的材料。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

  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其他法律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