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行政诉讼受理条件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一、符合行政诉讼受理条件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符合行政诉讼受理条件的案件范围如下:
1、诉讼的行政行为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
2、诉讼原告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4、属于行政诉讼的管辖范围内。
二、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直接起诉的原则上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小编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行政诉讼要收费吗
行政诉讼要收费。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3、无需交纳诉讼费的行政案件:
(1)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2)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3)行政赔偿案件;
(4)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