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共同债务的划分方法是什么
一、离婚中共同债务的划分方法是什么
离婚共同债务的划分是: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离婚债务分割书面协议怎么写
小编提醒您,夫妻离婚债务分割书面协议应当写明如下:
1、写明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
2、写明夫妻债务的范围、债务具体数目等;
3、债务怎么偿还,由谁偿还;
4、争议解决条款;
5、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
三、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认定规则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认定规则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形式包括夫妻双方在借款合同、借据等债权凭证上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形式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确认。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债务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需根据举债目的以及支出的必要性和适当性进行综合判断。为维持家庭的日常必要消费,且与债务人的家庭生活水准相适应的债务,可认定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应当对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