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解除后可能面临的后果有哪些
一、保险合同解除后可能面临的后果有哪些
保险合同解除的后果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将不复存在,双方都不用再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保险合同的内容
保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保险人的名称、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保险标的;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
6、保险金额;
7、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8、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
9、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10、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11、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小编提醒您,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