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如何确定债权转让案件的管辖权
一、应当如何确定债权转让案件的管辖权
债权转让案件的管辖权的确定如下:
1、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也可以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新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对该笔债权的管辖进行了约定,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二、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债权债务转让纠纷的起诉流程,具体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债权债务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吗
债权债务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的。
小编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