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买卖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一、房屋买卖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的法律程序有:签署合同确立买卖关系,进行网签;交付房款换领收据,缴纳规定税金;办理房产交付手续,携带合同、身份证件、产权证件等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房屋买卖中介费谁来承担

  小编提醒您,买房中介费一般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买房中介费的价格为房屋成交价格的1%至2%,一般在中介过程完成后、签订购房合同时进行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三、什么样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1、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3、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