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的风险管理是什么
一、公司股东的风险管理是什么
公司股东的风险管理如下:
1、事前防范。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都是通过双方之间的出资协议确定的。
2、事中防范。公司成立后,关于股东资格认定风险主要存在于股权转让中。对于股权转让人或股权受让人的股东资格发生的争议,应坚持以股东变更登记为基本标准,尊重股权实际转让事实的原则。
3、事后救济。如果争议已经发生,而又不能通过相关协议、认定规则或协商来解决,则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二、公司股东如何缴纳出资款项
公司股东如下缴纳出资款项: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出资和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该股东应当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东出资不足起诉状怎么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