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获取刑事案件中的伤残赔偿金有哪些途径

  一、获取刑事案件中的伤残赔偿金有哪些途径

  获取刑事案件中的伤残赔偿金的途经是在刑事一审判决后以人身损害民事赔偿方式到法院起诉对方。以你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现在没有伤残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刑事案件需要缴纳诉讼费吗

  刑事案件司法过程实质是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处罚,所以刑事案件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三、刑事案件需要受害人出庭吗

  刑事案件一般需要受害人出庭,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小编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