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人身意外保险责任免除细则
一、了解人身意外保险责任免除细则
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导致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
5、被保险人接受包括美容、整容、整形手术在内的任何医疗行为而造成的意外;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8、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原反应、中暑、猝死;
9、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细菌或病毒感染;
10、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11、恐怖袭击;
12、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整容、整形手术,以及因任何原因进行的美容;
二、人身意外保险包括哪些范围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三、买人身意外保险的条件
1、被保险人的年龄符合保险承保要求。
2、被保险人的职业存在的风险等级符合保险合同的规定。
3、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没有旧伤或者在住院治疗。
4、被保险人发生的意外事故,必须是外来因素造成的,而且是突发以及不能提前预见的。